一次野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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辰,狗东西的黑袍上只是多了些灰白的脚印,再耗下去,王爷的脸不要了。如此大不敬,必须跟帝皇告状。谁知帝皇嗤笑一声,召来狂风。只听一声指令,那无赖要蹲就蹲,要坐则坐,甚至仰面躺在地上,努力挺起肚皮,宛如一只真正的哈巴狗,看得无相嘴巴半天没合上。 “雷奥,狗只服从地位最高的人。”帝皇心情似乎不错。 狂风只需服从帝皇和未来的帝皇。对别人的不服从,与对帝皇的绝对服从,都是统治者至高无上的证明。天底下最厉害的“狗”都送了皇子,老帝皇的意思很明显——日后整个天下也交他手里去。所以,不二对“狗”虽不怎么满意,倒也总带着。有身份的人即便穿着简朴,也会不经意地露出一根金链、几块玉石,教人不敢怠慢。 但是,对皇子而言,身外之物并不重要。更重要的是,他是一个世上最最强大、最最威严的父亲顶顶疼爱、顶顶重视的心头rou。想到这儿,不二颇有些自傲,心中暖洋洋的,像晒过太阳的麦。 “狗,你来我前面。”不二一时兴起,随口吩咐。狂风便绕到皇子前,依旧低着头。 “以后没人的场合,你都得到我前面开路,别想在背后偷懒。”皇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 不二个头不高,眼睛刚好够着狂风的肩胛骨。别看这“狗”总耷拉个脑袋,他背还蛮挺拔。一头凌乱的白色卷发随步伐微微抖动,后颈给遮住看不见。胳膊上rou鼓鼓紧绷绷的,原来人看着干瘪,rou倒有弹性。这么一端量,他端地是个白皮,大概混了欧罗巴的血,想是从前日晒雨淋地奔生活,给大太阳烤得糙而黑了。哼,白家给他养得白嫩,他有什么不满意! 青白的皮肤,衬得狂风胳膊上的四道疤格外地红,格外地惹眼,